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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中专院校预防性消毒指南

发布日期:2022-04-07   浏览量:

津新冠防指〔2022〕188号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运用科学、精准的消毒措施助力复工复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可参照执行。

二、管理要求

1.学校应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在校园内设置消毒管理专职人员,并准备足量、合规的防护用品。消毒人员负责本校区内预防性消毒工作,完成工作后进行记录和存档。

2.辖区疾控中心负责集中培训和指导工作,并协助辖区卫生健康和教育部门开展技术督导和检查。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与结对子的学校保持日常工作联络与指导,必要时帮助学校开展相关消毒工作。

三、消毒原则

1.在无明确传染源时,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

2.日常应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3.局部重点部位如教学楼、食堂、宿舍、电梯间、公用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做好垃圾、粪便和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个人手卫生。

4.避免过度消毒对环境的危害或造成敏感人群应激反应。

四、开学前完成预防性消毒和清洁工作

1.进行一次彻底的校园内环境大扫除,对桌椅台面、地面等物体表面以湿式清洁为主。

2.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公共区域的各种门把手、各种开关和按钮(包括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部位,卫生间台面、地面、便池周围,盥洗室周边及水龙头等部位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或符合国家规范的次氯酸水溶液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视情况于消毒后30分钟用洁净湿抹布或拖把再擦拭一遍;也可用75%乙醇湿巾或季铵盐类消毒湿巾擦拭消毒。

3.需注意各区域拖把、抹布分区、分类使用,不可混用。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至少半小时后,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4.不必对空气进行消毒处理,可将室内、楼道门窗全部打开对流通风至少1小时。

5.对宿舍内织物可洗涤的,洗涤后晾晒;被芯、枕芯等不可洗涤的织物在通风良好阳光充足的室外晾晒至少4小时。

6.对食堂的桌椅台面、地面可用干净抹布和拖把沾取500mg/L含氯消毒剂或符合国家规范的次氯酸水溶液擦拭消毒,于消毒后30分钟用洁净湿抹布再擦拭一遍;对食堂后厨进行卫生清洁,对于可煮沸消毒的器具煮沸消毒至少15分钟,碗筷等可用专用消毒碗柜进行消毒。对冰箱、冰柜等储存食物的容器,清空食物后清洁消毒,再擦拭干净。

7.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脑键盘、鼠标、小件办公用品等,采取表面擦拭清洁消毒。可使用过氧化氢消毒湿巾或75%酒精,消毒后作用l0-30分钟。

五、开学后每日预防性消毒措施

1.室内空气。加强通风换气:适当延长开窗通风时间和频次,注意通风应门窗同时打开形成对流。若自然通风不良,可辅助机械通风,或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或采用紫外线灯照射。需注意紫外线灯需在无人情况下开启,每次作用30分钟-60分钟。

2.地面、墙壁和物体表面。若墙壁未被污染则不必进行消毒处理。常接触的重点部位和物体表面,如楼道扶手、桌椅台面、门把手、电梯按钮、卫生间台面、地面等,可用250mg/L二氧化氯、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以均匀喷湿不流为宜。作用30分钟-60分钟,视情况再次使用清水擦拭。开关、电脑键盘、鼠标、小件物体表面也可用75%乙醇湿巾或季铵盐类消毒湿巾擦拭消毒。

3.分泌物、呕吐物。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有效氯5000mg/L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有效氯5000mg/L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也可使用一次性呕吐腹泻物应急处置包处理。

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洗干净。

4.衣服、被褥等纺织品。床上用品应每周清洗更换,无法清洗的纺织用品可在阳光下晾晒,持续4小时。可选择70℃水温浸泡半小时,注意水温需持续达到70℃以上;或煮沸消毒15分钟。

5.个人用品及餐饮具。毛巾、漱口杯、牙刷、脸盆等个人物品应个人专用,保持清洁干燥,每周可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半小时后清水冲净晾干备用。

个人餐饮具应个人专用,用后及时清洗去油,集体单位可使用专用消毒碗柜进行消毒,或煮沸消毒15分钟,或25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半小时,然后冲净晾干备用。

6.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脑键盘、鼠标、小件办公等。使用1%过氧化氢湿巾或75%酒精或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消毒后作用l0-30分钟,采取表面擦拭清洁消毒,每周消毒1-2次。

7.浴室、盥洗池、卫生间等。可用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消毒,作用1小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卫生间使用的抹布和拖把应分室分区专用,用以上浓度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清水清洗后悬挂晾干备用。

8.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按垃圾分类要求丢弃,口罩应丢入“有害垃圾”桶;对于可疑症状者用过的口罩需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用塑料袋密封,再放入“有害垃圾”桶。

学校内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每日用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对堆放的垃圾和垃圾桶内部及周围进行喷洒消毒,后续按照生活垃圾处置。

9.空调等通风设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和管理应按照WS696-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要求执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周对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机械通风设备和分体空调设备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l0min-30min。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洁消毒按照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要求执行。

消毒前先去除挡板上的积尘、污垢。全空气空调系统在回风口(管路)或空调箱使用中高效及以上级别过滤装置,或安装有效的消毒装置。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由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

10.手卫生。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和洗手时机。用流动水加皂液按照六步洗手法要求至少揉搓20秒,若无条件可配置含醇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

六、注意事项

1.使用消毒剂前应详读说明书。一般化学消毒剂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仅用于物体及外环境的消毒处理,切忌内服。消毒剂应避光保存,放置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含氯消毒剂不与其他清洁剂混用,食堂内禁止乙醇消毒液进行喷洒。

2.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前应接受消毒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包括口罩、帽子和手套等,必要时佩戴防护眼镜。

3.本指南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进行调整。


市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